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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媒体非卖品的复制许可

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媒体非卖品的复制许可

申办对象资格:

  本市各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拟在本市复制的外省市法人或其他组织。

申办手续:

  申请计算机软件和电子媒体非卖品的复制许可,应填写并提交《上海市非卖品电子出版物复制
申请表》(可下载)、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件或者有关证明文件和拟复制的电子出版物的样盘。

办理程序:

  在申请人向上海市新闻出版局递交申请材料后,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审核批准的,由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开具《电子出版物复制委托书》;
审核不批准的,要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来源》特种行业注册